青島稅務登記的情形包括公司注冊登記、公司變更登記、公司注銷登記
青島公司注冊完成后,需要向所在區市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按照相關規定,青島公司注冊后應當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設立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文件;
一般行業的青島公司注冊后需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許可證件;
2)公司章程;
3)銀行賬戶證明;
4)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
5)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資料。
變更稅務登記是指青島公司在發生相關工商信息變更時,公司需要向稅務部門完善稅務登記內容并登記企業信息的相關變化,這時需要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
青島公司發生以下工商信息變更時需要進行稅務變更,主要包括:變更公司名稱、改變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和經營地點、擴大和縮小生產經營范圍、變更股權比例
更加相關規定,企業在變更工商行政信息之后需要變更登記信息,也就是說應當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三、青島公司注銷稅務登記(先稅務,后工商)
公司注銷,也就是說在企業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時,應當向稅務機關注銷稅務登記,注銷登記必須在工商注銷之前辦理,也就是先稅務,后工商,在向工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工作。
1)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后,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2)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3)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變更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