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市場主體,青島公司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著永遠告別市場,不能進入市場的公司即便還“活著”,也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因此《公司法》將“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列為公司的法定解散事由之一,被吊銷執照的公司接下來面臨的就是解散、清算以及注銷。
青島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解散公司,并在吊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如清算義務人等怠于行使清算職責,將會承擔造成損失的連帶賠償責任。經最后注銷登記后,公司才算走完流程,至此徹底消失,也只有最終經過注銷登記,被吊銷執照的公司才算是以合法的方式退出市場、走完生命歷程
吊銷是指公司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采取強制手段剝奪其經營資格的一種行政處罰。這是行政機關對公司實施地最嚴厲的行政處罰。
吊銷是一種行政處罰,是不以公司申請為前提,而是登記機關直接依職權、主動而為。吊銷后公司的經營資格喪失,從一定程度上講,吊銷也是公司退出市場的一種方式。
1、公司被吊銷有什么后果?
1)限制法人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現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情形時,在法定限制期內(3年),應限制其在已任職的公司法人中繼續擔任法定代表人,并限制其任其他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影響信用
其次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通過國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2、被吊銷以后是不是不用管了?
不是,吊銷是終止經營資格的行政處罰,但公司主體資格仍然存在,而且是“負罪”存在。所以,被吊銷就相當于公司被關進了“小黑屋”,吊銷執照后各類監管、懲戒措施仍對其生效,而且更加嚴格。
因此,被吊銷后任其不管的行為,就相當于受傷后不治療,只能越拖越重,導致多項無法估量的損失,包括股東、管理人員帶來諸如3年內不得擔任其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公司名稱3年內不得使用;個人信用污點等多項無法估量的損失。
3、公司被吊銷還能繼續經營嗎
當然不行,從上面問題的回答就能看出:公司一旦被吊銷執照,就喪失了經營資格。從事任何經營行為均屬違法,除清算外,不能從事其他活動。公司因故被吊銷執照后繼續經營,錯上加錯,將受到更嚴厲地處罰。